為進一步推動全縣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加強扶貧領域監督執紀問責工作,龍陵縣結合本地實際建立“六項制度”,持續開展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專項治理工作。
建立一年兩例會制度,及時研判安排工作。縣紀委每半年召開一次會議,對縣鄉兩級紀檢監察機關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專項治理工作情況進行評估,匯總分析問題、交流工作情況、督促推動落實。會上采取隨機點名提問等方式,了解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工作開展情況。
建立一月一報告制度,準確掌握工作情況。從今年3月份開始,各鄉鎮紀委每月向縣紀委報告查處扶貧領域問題數量、類別和具體案例,切實做到對開展的工作情況清楚、數據準確。
建立直查直辦制度,嚴格監督執紀。縣紀委將抓住發生在扶貧領域的典型問題和案件進行直接查辦,每月對反映鄉(鎮)、村(社區)干部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的問題線索集中梳理,并結合有關規定提出分流意見,報專題會研究后,及時移交至相關監察審查室,按“四種形態”要求開展監督執紀工作。
建立問題線索發現制度,加大發現問題的力度。緊盯重點人、重點事、重點問題,將巡察延伸覆蓋到村(社區)。進一步運用好“五級聯動”信息化平臺,加強對相關問題線索的分析、研判、歸類,及時提出處置意見。村務監督委員會加強對脫貧攻堅項目建設、資金使用和政策落實的日常監督,并定期向鄉鎮紀委報告工作情況。
建立通報曝光制度,強化震懾警示效果。堅持通報是常態、不通報是例外的原則,對專項治理后仍然不收斂、不收手的突出問題;對發生在扶貧領域性質惡劣、情節嚴重、較為典型的腐敗和作風問題,及時在各級主流媒體上公開曝光,讓廣大群眾知曉發生在群眾身邊的違紀違法案例,充分發揮警示教育作用。
建立統籌推進制度,形成工作合力。強化內部歸口管理,對發現的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線索進行單獨登記,并及時移交相關科室按程序辦理。縣級巡察機構在每輪巡察中,按照干管權限及時將發現的問題線索移交到相應紀檢監察機關。各派駐(出)紀檢機構嚴格督促監督,及時發現行業系統內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線索,形成問題清單并及時上報。(馬斯婷)